鄂联字【2022】第 号 签发:易凡 关于表彰坚持开展日常楹联文化活动 先进单位的决定 在疫情形势严峻,社会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下,全省各级楹联学会克服重重困难,科学合理地组织开展各种楹联文化建设日常活动。他们坚持以楹联“六进”活动为抓手,或组织现场采风创作、或利用杂志和网络平台组织同题对联训练、或组织集体参加全国各类比赛、或开展楹联基础知识培训和创作经验交流、或积极主动参与当地中心工作和重点旅游项目楹联创作、积极组织会员投稿……总之,他们的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在当地和全省楹联系统起到了表率作用。为此,现对如下单位进行表彰:鄂州市楹联学会、公安县楹联学会、襄阳市楹联学会、咸宁市诗联学会、大冶市诗联学会、阳新县楹联学会、监利市诗联学会、孝南区诗联学会、蕲春县诗联学会,荆门市楹联学会,黄州区诗联学会,丹江口市诗联学会、松滋市诗联学会和宜昌市楹联学会。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希望全省各级楹联学会组织向他们学习,在新的一年里积极开展工作,争取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湖北省楹联学会 2022年12月20日 size:14.0pt;mso-bidi-font-size:18.0pt;line-height: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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