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生活用器 摘自 刘海章 主编《荆门历史风貌》 辑录 刘芳 楚人的生活丰富多彩。生活日用器既有大量的传统物品,也有不断开发的新品种。器物造型注重轻便灵巧,集实用性与艺术性于一体。装饰华丽,具有浪漫主义色彩。荆门出土的楚人的生活用器,不仅展现了楚国物质文化的高度发展,而且显示了楚人精神世界的无限生机。 漆木器 战国时期,楚国的漆器生产空前繁荣,漆器被广泛应用于楚人生活的各个领域。制作工艺巧夺天工,髹漆绘彩精美绝伦,造型与装饰艺术达到了新的高度。这是继青铜器高度发展后,出现在我国古代文明中的又一瑰丽花朵。 折叠床木质,包山二号墓出土,387 号。由两个尺寸和结构完全相同的两半边拼合而成,整床由床身、床栏和床屉三部分构成。每半边床身分别由床档、床枋、档枋连绞木、横撑组成。整床拼合全长220. 8厘米,宽135.6厘米,通高38.4厘米。其中床栏高14.8厘米,床屉高23.6厘米。两边床栏中间留出57.6厘米的缺口以供上下,缺口两边的栏杆均呈台阶状收缩。 折叠后的床架长 137厘米,宽 15厘米。该床结构合理,可以拆卸、折叠和组装,轻便灵活,工艺精湛,是楚国匠人智慧的结晶。 框形座枕 包山二号墓出土,425 号。两端为两个木座,木座间用两根木条连结,座面铺竹片构成一个呈弧线的枕面,竹片两端用骨条固定在枕座上。座髹棕色漆。通长66厘米,宽17.4厘米,高13. 2厘米。 盒形枕座 包山二号墓出土,430号。 枕座由整木凿成,呈长方盒状。盒两端外壁凿成凸起的拱形足。枕面呈弧线,铺竹口内侧高,外侧低。枕内置花椒。枕通长62.5厘米,宽13.6厘米,通高13.2厘米。 矮足案 包山二号墓出土,6号。木质案面,铜足。案面呈长方形盘状,周边略高。四角包裹截面为直角形的曲尺形的铜构件。马蹄形铜足,足上端为兽面铺首衔环。通体髹黑漆。铜曲尺形构件上为错银折线式连续勾连云纹。案通长182.8厘米,宽 85.4厘米,通高13.6厘米。 高足案 木质,包山二号墓出土,2 号。由面板、足、足座三部分构成。面板长方形,背面四周削成斜边。两端榫接三足,下安拱形足座。面板长80厘米,宽40厘米,通高46厘米。 古人席地而坐,案放在席上。矮足案相当于托盘,盛放食器;高足案相当于现在的桌子。所谓“奉案上食”、“举案齐眉”,说明案矮而小,于此可见一斑。矮足案四角包裹的曲尺形构件上饰错银图案,说明楚人日用品装饰的华丽。 禁 包山二号墓出土,102 号。由整板制成,呈长方形。禁面凿成两个隆起的台面。通体髹黑漆。禁面中部及四周白粉绘肉纹,周边绘散点式二方连续勾连云纹。长92. 4厘米,宽40.4厘米,厚8厘米。 禁是安放酒器的座子 ,也是礼器之一。“天子诸侯之尊废禁,大夫士棜禁”(即似案而无足)。这与包山二号墓墓主--邵(昭)陀的身份是相符的。 窄面俎 木质,包山二号基出,110 号。由面板、足板和侧板组成。面板长方形,两端削成斜边。足板上端留榫头穿入面板的卯眼,下端凿成拱形足。侧板分别嵌接在足板两侧。俎的各构成表面涂墨并分别用白粉绘绹纹、双S纹、竖线纹或卵圆组成的变形兽面纹。足板正板中部嵌石英石子各一颗,形成兽睛。长34厘米,宽14.4厘米,通高19.6厘米。 宽面俎 木质,包山二号墓出111号。 形状与窄面俎略同。只是器形较大,纹饰略有区别,为绹纹、散点式二方连续横S纹或勾连云纹、涡状兽面纹。面板长66. 5厘米,宽39.2厘米,通高38厘米。 带立板俎 木质,包山二号墓出土,157号。 即在宽面俎的面板上,另加两块立板。立板下端各有两个榫头,插入面板的两端的卯眼中;立板上端呈锥状立柱伸出立板外。两块立板外侧各镶嵌不规则石英石子四颗;足板外侧各镶嵌石英石子两颗。其余与宽面俎相同。面板长80厘米,宽40厘米,通高103.6厘米。 俎相当于今天的砧板,与刀连用,是将肉食加工成碎块的用具。加工不同种类的肉食,分别用不同的俎,所以有“彘(猪)俎”、“羔(羊)俎”的专门称谓。所谓“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于此可见。 俎又是一种礼器。“俎豆牲体,荐羞,皆有等差,所以明贵贱也。” 拱形足几 木质,包山二号基出土,429号。由面、足,足座三部分组成。面板长方形,一侧呈弧线内凹,另一侧呈凸弧线。面板下两端各置三足,榫卯结合。每一端两侧足上部外鼓。三足下端榫卯接拱形足座。通体髹黑漆。长80.6厘米,宽22.4厘米,通高33.6厘米。 立板足几 木质,包山二号墓出土,182 号。面板长方形,两端在立板中部以榫卯结合。立板顶部向内卷。曲通体涂墨,以白粉绘绹纹、S纹。长43厘米,宽10.3厘米,高41.4厘米。 几陈设于室内,供坐时凭倚以稍休息。宾客到家,铺设席、几,登上筵席,即可靠在几上。帝王赐几杖于人,表示养尊敬老。 酒具盒 盛装饮酒器具,包山二号墓出土,4号。器盖和器身分别用整木凿,全器呈圆角长方形,两端各有一龙嘴形柄。盒两端的龙首,嘴、眼、鼻、耳均浮雕,盖顶和器身两侧呈十字形,交叉浮雕四排方格形,内填云纹,象征龙身鳞片,身外侧下部浮雕由云纹组成的龙足。盒内用木板间隔成六格,内置8件耳杯、2件酒壶和1件长方形盘。盒内髹红漆、外髹黑漆、通长71.5厘米,宽25.6厘米,高19. 6厘米。酒具盒出土时外套皮囊,口部用皮革带捆扎。 酒具盒放置平稳,色调朴实,将实用性能和造型、雕刻艺术巧妙地融合在一起,引人入胜。两端的柄本为便于开合移动而设,但雕刻成龙首后,器身成为龙体的构成部分,从而使完整意义上的龙的形象更加丰富。龙首、龙身、龙足、鳞片完整无缺。 无盖豆 木质,包山二号墓出土,145 号。由盘柄、座三部分组成。盘作圆形,柄圆成上粗下细,座作喇叭形。柄上下两端留方榫,插入盘,座的卯眼中连结为一体。盘外壁等距离地镶嵌三颗石英石子。通体涂墨,用白粉绘带纹、目纹、曲线纹、斜线纹。盘径20厘米,通高27.2厘米。 有盖豆 木质,包山二号墓出土,113号。形体没有无盖豆肥胖、厚实,显得高而瘦削。形状略同无盖豆,但圆盘两侧嵌接了对称外侈耳,另有圆盖置于盘上。通体涂墨,用白粉绘圆圈纹、涡纹、S纹、带纹、云纹。盘径14.4厘米,通高25.2厘米。 豆是一种盛放肉酱一类物品的食用器,也是一种礼器。“礼有以多为贵者......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 盘 木质,包山二号墓出土,4-3号。长方形,较浅,平底。内髹红漆,外髹黑漆。长22.8厘米,宽22.5厘米,高7厘米。 酒壶 木质 ,包山二号墓出土,4-1 号。形似现在有背带的水壶,但壶体有三面:一面为弧线外鼓,另二面为平面,相互构成一个直角。盖呈“凸”形封口。内髹红漆,外髹黑漆。高14厘米。 圆耳杯 木质,包山二号墓出土,4一4号。 椭圆形口,弧壁,平底,口两侧各有一个弧线形的平耳。内髹红漆,外髹黑漆。口长径14.7厘米,短径8.8厘米,高4.8厘米。 方耳杯 木质,包山四号墓出 土,14号。与圆耳杯的区别在于耳,耳的两端棱角分明,其中部内凹。耳杯上绘有云气纹、目纹、变形云纹、太阳纹。口径18.9厘米,带耳宽17厘米,通高6.6厘米。 我国有酿酒、饮酒的传统,饮用酒的历史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晚期。这里的盘、壶、耳杯都是饮酒时的配套用具, 双连杯 包山二号墓出土,189 号。由竹木结合制成一凤负双杯状,前端为凤的头、腹部,后端尾微上翘,中间并列两个竹质筒形杯,两杯近底部用一个竹管贯通。凤首微昂,喙衔一珠,胸外鼓,下有两足。两杯后部各有一个雏凤开屏形足。凤头、颈、身、尾遍饰羽毛纹,双翼在两杯的前壁展开。凤首、腹、翼嵌银八处。主凤的翅膀和雏凤的尾巴用堆漆法凸出器身。杯内髹红漆,口部绘黄色勾连云纹。杯处髹黑漆为地,用红、黄、金三色彩绘。衔珠上绘红黄相套有圆圈纹;凤身、尾、足绘羽纹;杯上下绘红、黄相间的波浪纹;杯身绘二龙相蟠,龙首相对。龙一首双身,身绘勾连纹间以点状太阳纹;杯底分别用红色绘二龙相蟠纹间以变形云纹。通长17. 6厘米,高9.2厘米。 这是一件高度艺术化而又具有实用功能的物品。凤鸟背负双杯,神飞伴凤腾飞,色彩班斓,金光闪烁,展现了楚人丰富的想象力和充满创新的开拓精神。 带流杯 包山二号墓出土,31 号。整器镟制而成。器口略呈桃形,流外侧雕刻成凤首,张口衔珠,椭圆形柄及足座,平底。内髹红漆,外髹黑漆,以红黄金三色彩绘勾连纹,卵点纹;器物腹部绘凤身、两翼、尾,与凤首连为一体,展翅欲飞。最大口径19.3厘米,通高10厘米。 子母口奁 包山二号墓出土,432 号。盖与器身子母口扣合,盖面中部微隆起,器身圆柱形,平底。通体内髹红漆,外髹黑漆。盖顶、器身、器底描绘了多种纹饰,有圆圈纹、龙凤纹、蝶状纹等,使用了红、黄、金诸色。盖外壁上、下绘一周带纹,带纹之间,用黄、绿、红、暗红和黑色描绘一组由 26个人物、10乘车、10匹马、5株树、1头猪、2条狗和9只大雁组成的《迎宾,出行图》。奁内盛花椒若干,方形铜镜1件,圆形铜镜1件,搽粉袋1个,骨笄2件,木片饰2件、蛤蜊壳1个。整器直径27.9厘米,通高10.8厘米,胎厚0.3厘米。 《迎宾.出行图》题材新颖,别具一格,表现了迎宾与出行两个方面人物活动的场面,是战国时期现实生活的反映。其艺术表现手法富于变化,传神达意。或点描,或线勾,或平涂,其线条之流畅,铺陈之达意,幽灵般地引人入胜。它是迄今所见我国保存最好的先秦漆画,代表了我国先秦时期绘画艺术的高度成就,具有珍贵的历史与艺术价值。 透雕梳 包山二号墓出土,433-4 号。木质,半月形背中部微内凹,背厚齿薄。中部透雕云纹。齿22根。齿部宽7.1厘米,背厚1厘米,通高8.2厘米。 透雕篦 包山二号墓出土,433-3 号。与梳形状相同,只是背中部透雕相对的对称对凤,二凤张嘴相连,齿密,76根。齿部宽6.9厘米,背厚1.1厘米,通高8.3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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