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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425户公租房实物配租资格家庭符合条件吗?请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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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4 10: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日—18日,中心城区2018年度公租房(第12批)实物配租资格进入最后审核阶段,市房管局对复审通过的425户家庭进行公示,接受市民的监督。若您发现虚假情况,请举报!举报电话:2633650

  中心城区2018年度公租房申报从7月开始,范围包括东宝区龙泉、泉口街道,高新区·掇刀区白庙、掇刀石街道、凤凰社区,漳河新区宏图社区、关坡社区、碧桂园社区、汉通社区、龙山脊社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限在易家岭城区提供保障),此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按照先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双创人才、其他收入类住房困难家庭的顺序实施保障。
  此次公示的425户公租房实物配租资格家庭都属于低收入及其他收入家庭,他们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核程序:个人申请→街道(镇)受理、初审→区住房保障部门住房状况审核→区民政部门收入、财产状况审核→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登记→轮候,最后经过市房管部门公示后,合格者才能进入配租。此次公示的425户家庭合格吗?请市民对弄虚作假者进行举报,举报电话:2633650。
  据悉,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实行应保尽保,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并选择一种保障方式,申请公租房须同时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便于轮候期间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其保障实行年度审核和动态管理制度。而其他收入家庭、双创人才公租房保障,实行三年一次资格审核和动态管理制度。
  获得实物配租的家庭必须按时交房租。目前,租金标准按市物价局[2016]35号文件《关于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差别化租金的通知》执行:低保家庭标准为:0.9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标准为:1.3元/月·平方米;其他类家庭为:中心城区地段多层5元/月·平方米(高层6元/月·平方米),中心城区外其他地段多层3元/月·平方米(高层3.5元/月·平方米)。
  另据了解,截至10月底,中心城区公租房项目共68个,协议套数4488套;现已交付使用42个,3515套;已分配入住2973套,剩余381套未分配入住。所在小区包括桃园新城、天鹅小区、迦南美地、宝塔新村、凯凌·香格里拉、弘泽家园、锦绣江南、紫荆城等。(记者陈兴国 通讯员王华明 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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