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住宅中的“礼”制 李勋明 中国封建社会的百族团结是以“礼”为维系的,所以,历代王朝十分重视家庭的安定。《易传》中把乾卦喻为父,坤卦喻为母,其余六卦又分别冠以长男、长女、中男、中女、少男、少女。《易经》六十四卦中有一卦为家人卦,主要是阐释治家的原则,即以孝悌为一切道德的根本。家人卦中外卦(上卦)的“九五”与内卦(下卦)的“六二”都得正,象征男人主外,女人主内,各守正道,所以,此卦命名为“家人”。《彖》曰“家人,女正位于内,男正位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为了维系整个家族成员的道德伦理自制力,以“三纲五常”(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为基础,又制订出种种的族规、家规、家法等。宋代司马光《涑水家仪》规定:凡为宫室,必辨内外。深宫固门,内外不共井,不共浴室,不共厕。男治外事,女治内事。男子白天无事不处私室,妇人无事不窥中门。男子夜行以烛,妇人有事出中门必蔽其面。男仆非有缮修及大事,不入中门,入中门,妇人必避之,不可避,应必以袖遮其面。女仆无事,不出中门,有事出中门,亦必拥遮其面。古代建筑就是在礼仪、伦理的观念支配下而最终完成的。
(图5-9)是周代士大夫的标准住宅(其中门堂和院墙未绘出),这个住宅的平面布置完全是依据礼仪来设计的。 士大夫住宅院落前有门塾,四周绕以围墙,墙后部设有侧门。房宅位于院落的后半部。房宅分隔为前后两部分,前面较大的空间称为堂,堂内有两楹柱,将堂又分为前堂和中堂。堂较为开敞明亮,是待客聚会之处,一家之长持之,后部为室,较堂封闭幽暗,是家人寝宿之处。这便是后世所谓的“前堂后寝”、“明堂暗室”布局的雏形。 《仪礼・士婚礼》说“妇洗在北堂。”东北角和西北角的叫“北堂”则是女主人处理内事之处,后设有专门出入的门户,以体现“男女不杂坐”“男女授受不亲”之规。后来人们称母亲为“北堂大人”就是源自这样的建筑布局。 堂前设有东西两阶,有客造访,主人必出大门迎客,然后分左右入堂。“凡与客人者,主人走右门,客人走左门。主人走东阶,客人走西阶。主人先登,客从之。拾级聚足,连步以上,上于东阶,则先右足,上于西阶,则先左足”《礼记・曲礼上》。至今,这种左右两阶的设置在许多古建筑中还可见到其遗制。 中堂的两侧设有东堂和西堂,中堂与东西两堂之间以序为屏,其后有夹室。而“工人、士与梓人升自北堂”《仪礼・大射仪》。这种设计很巧妙,家人的其它次要活动及出入不会影响到堂的活动,这在功能上是合理的,且又满足了伦理礼仪的要求,客人来访,“左右屏而待,毋侧听,毋应,毋淫视,毋怠荒。”《礼记·曲礼上》。 周代的的这种尚礼住宅实际上成了后世四合院建筑设计的母本。所以,近代学者王国维在《明堂庙寝通考》中说“室者,宫室之始也,后世弥文,而扩其外而为堂,扩其旁而为房,或扩堂之左右而为厢。”将原来集中的多功能建筑分离为若干单体建筑组合而成的组群建筑,中国的多重四合院就是这样形成的。如北京四合院就是按南北轴线对称布置房屋和院落。住宅大门多位于东南角,门内建影壁墙,屏避外人视线。前院的倒座(北向房屋)通常作客房,杂用间为男仆的住所。由二门进入面积较大的四合庭院,坐北朝南的正房供主人会客及长辈居住,以示一家之长之威严。东西厢房则是晚辈的住处,以示其“孝”。房屋四角以围墙或廊道联系围合,形成一个主次分明、较为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
(图5-10)四合院是个基本单元。较大规模的住宅,则是由多个四合院相套而成的组群建筑。这种 “北屋为尊,两厢次之,倒座为宾”的安排,完全是古代道德伦理观念在住宅建筑上的反映。 陕西岐山风雏村西周建筑遗址,是一座相当规整的四合院式建筑,整组建筑座落在一个夯土台基上,南北长45.2米,东西宽32.5米,面积约1500平方米。整组坐北朝南,南北中轴线上自前向后依次为影壁、门塾、前堂、寝室。前堂与后寝之例间用廊道连接。门塾、堂寝的东西两侧配置通长的厢房,形成个前后两进二东西对称的封闭性院落(图6-9)。 陕西召陈西周中期建筑遗址的几座建筑中,出现了六开间七开间、八开间等混杂的情况,这个时期也是早期建筑的主要殿堂由偶数开间向奇数开间的过渡时期(图6-10)。 西周中叶以后,以九为堵流行开来,在诸多方面出现了“八九之替”"的现象。例如,商代及周初的编钟多是八件一组;而西周中叶以后则多为九件一组。“以九为堵”成了西周与东周之间的一个标志。随着中央权力的集中和周人世袭制度的确立,中央为尊的观念日益强烈,中国古代建筑的开间形式也出现了“八九之替”。从此以后,奇数开间便成为一种制度直到清末;九开间的殿堂成了天子地位的标志,即《易经》所谓的“九五之尊”。天子以下侯伯子男则以七、五、三等开间数逐递级减其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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