谕祭周昌之母孙氏碑文 原文: 碑阳文 御制祭文 维康熙十五年七月十三日,皇帝遣布政司堂上官分守武昌道参政吴毓珍谕祭参议道周昌之母孙氏之灵曰:朝延弘锡类之恩,典均存殁;臣子笃匪躬之节,荣被亲闱。乐孙氏赋性坚贞,秉操激烈;尔子殚心效力,移孝作忠,朕用嘉焉。谕祭特颁以光泉壤,尔灵不昧,其钦承之! 碑阴文: 敕赐一次致祭银十二两。猪一口羊一羫,馒头五分,粉汤五分。果子五包,案酒五盘,凤鸡一盘,煠骨一块。煠鱼一尾,稣饼稣锭,鸡汤一分,鱼汤一分。降真香一炷,烛一对,祭祝纸一百张。酒二瓶。敕赐特建旌表节烈坊银三十两。 周昌父母墓碑文 原文: 奉旨御祭 大清康熙十六年仲春吉旦 朝列大夫加赠中奉大夫 考 公讳化龙 诰赠 显 周 贞烈恭人加赠夫人 妣 门 孙氏 承祀孝男布政使司昌率孙监贡生 家齐、麟、宾、瑞、祥立 重勒周昌墓碑文 原文: 康熙丁亥季春月吉旦 乌城县州周孝男周家齐、家麟、家宾、家瑞、家祥、监生、稟生孝孙慈永、恕永、慧永、思永、恩永、忠永。 朝议大夫山东布政使司周公讳昌 皇清浩封 阎 之墓 慈 懿 恭 人 氏 王 因老碑毁坏,后裔重立。耳孙周维邦、维富、远孙周显贵、陈贵。 大清道光七年岁次丁亥季春月建。 国朝 周化龙妻孙氏 明季张献忠寇荆门,化龙死后四月,氏举子昌。闯执氏,欲污之,氏白刎死。先是氏闻寇且至,却以利刃藏袖中曰:“余子幼,余不得死。若贼犯余,余不得生,以刃自防,视贼进退而已。”及贼执,出利刃自杀。康熙十五年,子昌从大学士图公,招降王甫臣。图公以孙氏大节闻仁庙,遗官致辞祭孙氏。墓文见《封赠志》。后昌官登莱道,赠淑人,建坊。 诺赠中大夫山东登莱道山西布政使司参政周化龙,以子昌贵。 谕祭文 谕祭山东登莱道周昌之母孙氏 康熙十六年 朝廷弘锡类之恩典均存殁。臣子笃匪躬之节,荣被亲闱。尔孙氏赋性坚贞,秉操激烈。尔子昌殚心效力,移孝作忠。朕用嘉焉。谕祭特颁,以光泉壤。尔灵不昧,其领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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