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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历任书记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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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4 15:4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荆门历任书记市长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12744/wps1.jpg                           (2015-12-27 )
  曾任中共荆门县县委书记--梅白                     
梅白:(1922-1992年),学名国定,湖北黄梅人,作家。1936年参加革命,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新四军某部宣传科长,中共地方组织的区委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鄂东干部学校副校长,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主任、副秘书长,还兼任武汉大学教授、《七一》杂志副总编、中共荆门县县委书记等职。十年动乱期间,梅白被称为黑笔杆子并被逮捕,1976年平反出狱。著有杂文集《什么思想在作怪》、《大江东去》、《百炼成钢》、《公与私》(合作)。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荆门之殇
  说实话,我读了一辈子书,从没有为书中的故事流泪,而赵富林先生的《我在荆门与群众共度荒年》让我数度流泪,当然,这流泪的心情是很复杂的,总感觉心里堵的慌!全民上漳河,大办钢铁,吃野菜,啃树皮,文革,人民公社……,我儿童时目睹过,年轻时经历过,对那次天灾人祸深有感触。
  《我在荆门与群众共度荒年》,记录了荆门不可或缺的一段真实历史。赵富林先生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既客观真实的叙述了荆门三年自然灾害的实际情况,也巧妙的回避了一些不宜公开话题,他不愧是一位久经考验的政治家,记事拿捏有度。
  《我在荆门与群众共度荒年》,值得党政干部们认真一读,从中受警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实践证明,一个好官确实能给一个地方带来福祉,一个不成熟的昏官往往会给一个地方带来灾难。
《我在荆门与群众共度荒年》,也值得我们平民一读,它可以让我们了解本土历史,认识前辈们生存的艰辛,珍惜和平,感恩社会,只有国兴,人民则幸。
  记得小时候经常听叔叔谈县委书记梅白有水平,讲话有风趣,有时讲着讲着钻到桌子下面去了。所以,“梅白”这个名字从小在我心中就留下了深刻印象。赵富林先生的《我在荆门与群众共度荒年》一书让我进一步认识了梅才子,也从他的身上看到了古代 “文谏死,武战死”的仕大夫风骨。
  1960年荆门发生饿死人事件, 省委于5月初派省委副秘书长兼武大教授的梅白到荆门任县委书记,并从省里和襄樊、荆州、黄岗等地调来大批干部进驻荆门。由于梅白当省委副秘书长曾经和毛泽东有过一些接触,毛很欣赏梅白的才华,所以梅白到荆门任县委书记时,毛泽东要他到荆门上任后第一要读荆门州志,毛泽东对梅白说:“领导者要尊重历史,不懂历史的人,就不能理解现实。你当县委书记,至少先要知道荆门县志”。
  梅白来荆门,是荆门历史上少有的三年严重自然灾害时期,荆门全县在1959年10月—1960年2月的四个月中,仅沈集公社就死亡1182人,病人9086人,饿死66人,投河上吊自杀30多人。仅新民大队(现沙洋县沈集镇乐山村)就死亡98人,占该大队总人口的7.5%,新民大队6小队死亡22人,占该小队总人口的22%。沈集公社书记周秀卿看到问题的严重性,于5月10日投河自杀不幸离世。梅白带领当时的县委一班人深入农村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千方百计抗旱救灾,并数次向省委痛陈荆门饥荒实情,调拨几千万斤粮食返销荆门,使荆门数十万人民的饥荒得到缓解。
  时任湖北省委第一书记的王任重曾向梅白透露,毛主席很看重他的才干,了解过他诸多情况,有调至其身边工作的可能。适值春荒时节,荆门农村饿孚遍野。梅白坚持留在荆门,又针对荆门农村实际情况,向省委和中央建议:分田到户。这期间,全国有两个成功的农村试点,一个是王光美的“桃园试点”,一个就是梅白的“荆门试点”,即“罗窑经验”(今子陵镇万家坪村)。梅白深知这一问题的敏感性,改名为:“部分农活分户管理责任制”,采取包面积、包工、包产。这一举措有力调动了群众抗灾自救的积极性。然而,在当时人民公社和三面红旗运动正搞的如火如荼之时,“罗窑经验”无异于洪水猛兽,触碰了当时的政治红线。“罗窑经验”随即叫停,梅白立即被开除党籍,解除公职,送浠水县劳动改造。梅白从此便身陷囹圄。1968年,梅白又以“黑笔杆子”的罪名被投入北京秦城监狱长达八年。终于于1976年出狱,此时梅白虽然才54岁,已半身不遂,疾病缠身!十多年的人生最美好时光,怎么可能全部补回呢!
  荆门人民没有忘记这位为民请命饱受磨难的老县委书记,荆门县委向湖北省委建议,尽快为梅白落实政策。坐在轮椅上的梅白,这个刚强的战士,闻听此讯,老泪纵横。
  梅白先生从少年时起就投身革命运动,打过游击,参加过新五师。白色统治时期,17岁的梅白就当上了区委书记,并有幸接触到毛泽东,可谓是少年得志。他聪明过人,才华横溢,一生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晚年仍发挥余热哺育了不少文学新人。据说他曾经想学罗贯中写一部类似《三国演义》的不朽之作,然而病魔缠身,宏愿至死未了。今天,我们从他晚年自撰的一幅楹联中可以看出其博大心志:
   等闲八载囹圄,遮莫四年流放,掸掉劫灰,残病犹堪绝大漠
   讵憎六旬坎坷,庸慊九死惊魂,重燃蜡炬,能源尚可铸长篇
   梅白先生以上这首楹联既概括了他人生的坎坷磨难,又抒发了他晚年的誓言。可惜“重燃蜡炬,能源尚可铸长篇”的壮志未酬,也许这部巨著随着他离世带进了坟墓。
   梅白先生为荆门灾荒,错失了可能给毛泽东当秘书的机会。梅白敢于办实事、讲真话,在今天看来虽然是对的,但违背了当时的政策路线,使他的政治生涯从荆门走向终点,我们为之惋惜!
   荆门人应该永远记住梅白这位好书记!也要铭记赵富林等一批老干部为抗灾所作的贡献。
   但愿这样的天灾人祸不再在我们的子孙后代身上重演!
   刘声玉:1931年7月出生于荆门。195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任荆门县烟墩区公安助理员。1952年12月任荆门县烟墩区委委员、副书记。1953年6月任荆门县建阳驿区委副书记。1954年6月任荆门县建阳驿区委书记。1955年3月任荆门县委委员、县检察院检察长。1959年3月任荆门县委委员、沈集公社党委书记。1959年6月任荆门县委委员、李市区委书记。1965年10月任荆门县革委会常委、副县长。1970年5月任石首县委常委、县革委会副主任。1972年11月任荆门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10月任荆门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主任。1980年1月任荆门市(县级)市委副书记、市长。1983年10月任荆门市(地级)二届政协主席。1986年1月任荆门市二届政协党组书记、副主席。1990年3月任荆门市三届政协主席、党组书记。1993年2月任荆门市四届政协主席、党组书记。1998年2月退休。刘声玉同志是第五届、六届、七届湖北省政协委员。
   焦俊贤:1948年生,河北省曲阳县人。一九九五年至二000年三月,先后担任湖北省计委副主任、荆门市市长、市委书记及省政府秘书长,任职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七十五点四万元。2001年9月28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人民币。由于焦俊贤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好,已退出大部分赃款,法院依法从轻判决。
受贿经过
   一九九五年初,海南省某投资公司通过周某向时任省计委副主任的焦俊贤借款,焦同意借出二百万元后,从中得到“好处费”十万元。一九九七年三月至一九九八年六月间,某建筑公司荆门分公司为中标承建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改造工程,该分公司经理谭某通过陈某,请时任荆门市市长的焦俊贤帮忙,并得以中标。为此,谭某通过陈某先后五次送给焦俊贤人民币计三十万元。二000年二月,肖某为使其企业享受优惠电价,再次找到时任省政府秘书长的焦俊贤帮忙,事成后,肖某送给焦人民币十万元。
  焦俊贤还帮助某集团公司减免征用国有土地出让金、帮助某公司走私轿车被查扣后免受处罚并放行等,先后收受了大量钱财。案发后,侦查机关已追回赃款、赃物共计折合人民币六十余万元,尚有十万元未追回。
  张明春(1928.05--2011.02),男,辽宁省新金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原中共湖北省委委员、荆州地委副书记兼荆门市委书记,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正厅级离休干部(享受副部级医疗待遇)。1928年5月出生于辽宁省新金县。1945年1月毕业于大连水产学校并参加革命工作,194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8月任抗日民主联军辽南军区司令部班长。1946年10月任大连市警卫大队排长。
1949年5月作为东北南下干部工作团干部到湖北工作,先后在湖北省工商厅、沔阳专署供销社、潜江、公安等地任职。
1983年10月任湖北省委委员、荆州地委副书记兼荆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4年3月离休。
荆门市委原书记张明春同志(正厅级离休干部,享受副部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1年2月2日7时20分在武汉逝世,享年83岁。2月11日,张明春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荆门市殡仪馆举行。
在张明春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钱运录、宋育英、关广富、赵富林、王生铁、陈明、缪合林、李宪生、吴永文、徐晓春、郑少三、傅德辉等领导同志,前往医院看望,或通过各种形式对张明春同志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亲属表示深切慰问。
  万勇,男,汉族,1960年11月出生,湖北洪湖人,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华中师范大学哲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工程师。
1978.09-1982.09武汉化工学院化学工程系基本有机化工专业学习
1982.09-1985.04武汉市慈惠塑料厂技术员
1985.04-1990.09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农场副场长(其间:1988.09-1990.08北京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0.09-1994.08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其间:1993.05-1993.08武汉市委党校第三期青干班学习)
1994.08-1996.02武汉市东西湖区委常委、副区长(其间:1995.09-1996.02兼任吴家山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1996.02-1997.01武汉市汉南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
1997.01-1999.03武汉市汉南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1999.03-2002.12武汉市新洲区委书记(其间:1996.09-1999.06华中师范大学哲学专业研究生学习,1999.06获硕士学位和在职研究生学历)
2002.12-2003.02武汉市新洲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02-2005.10武汉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5.10-2007.02武汉市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7.02-2008.01武汉市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
2008.01-2008.12武汉市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正厅级)、党组书记
2008.12-2009.04湖北省经济委员会(省中小企业发展局)副主任(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2009.04-2009.05湖北省经济委员会(省中小企业发展局)副主任(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筹备组副组长、党组成员
2009.05-2010.08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2010.08-2011.01荆门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01-2013.03荆门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12.05-2012.07中央党校第58期厅局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3.02-2013.03荆门市委书记、市长
2013.03-2013.04荆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3.04-2015.01荆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5.01-2015.02武汉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5.02-武汉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武汉市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湖北省第十届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朱同炳:1936年10月出生,湖北监利人。中共党员。毕业于武汉大学。现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是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十四大代表,中共湖北省第六届省委委员,湖北省第八、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朱同炳长期从事地方经济工作和党政工作。在湖北省荆门市20年工作期间,先后担任过县级市市委书、地级市市委副书兼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市长、市委书记,分管过工业、农业、城市建设,主持过市委、市政府的全面工作,为荆门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使荆门由县级市升为地级市。分管农村工作时,根据本地实际,推行农村改革,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使农村经济获得全面发展,农民收入大大增加。分管工业经济时,善于发挥本地优势,把握市场规律,狠抓拳头产品,使啤酒、化工、建材处于全省重要地位。分管城市建设时,坚持从抓规划入手,按照规划搞建设,实行严格管理,使城市各项配套设施得到较快发展,城市面貌大为改观。从县级市到地级市先后主持市委、市政府全面工作近12年,十分注意在抓紧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使两个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在工作中,他坚持学习,调查研究,联系实际,认真思考,撰写了许多颇有见解的调查报告、论文,其中近百篇被中央和省级报刊所采用,多篇文章获奖,并著有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地方工作问题研究》一书。
   缪合林:男,汉族,1951年7月出生,湖北鄂州市燕矶镇人,1971年8月参加工作,197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共湖北省罗田县委书记,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书记,湖北省荆门市政府市长,中共湖北省荆门市委书记,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中共南京市委副书记(副部级),南京市政协主席等职。中共第15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特邀人士)1971.08——1973.05,湖北省鄂城县燕矾区革委会工作员,共青团鄂城县委常委;
1973.05——1975.01,湖北省鄂城县临江公社党委副书记,东沟公社党委书记;
1975.01——1981.04,湖北省鄂城县委副书记兼东沟公社党委书记;
1981.04——1985.01,共青团湖北省黄冈地委书记(其间:1983.09 —1985.01南京农业大学干部管理学院农业经济专业学习);
1985.01——1987.05,中共湖北省罗田县委书记;
1987.05——1987.09,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1987.09——1990.09,共青团湖北省委书记、党组书记(1989.03—1989.07 在中央党校进修2班学习);
1990.09——1996.01,中共湖北省荆门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1996.01——1997.12,中共湖北省荆门市委书记;
1997.12——1998.05,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8.05——1998.09,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8.09——2002.06,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
2002.06——2003.05,因被发现硕士文凭造假,待安排;
2003.05——2008.01,中共江苏省南京市委副书记(副省部级);
2008.01——2008.02,中共江苏省南京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08.02——江苏省南京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12.12——当选为南京公共外交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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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位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特邀人士)
        2015616日,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万勇同志辞去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许克振,男,汉族,1956年7月生,湖北仙桃人,197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5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毕业于湖北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先后担任湖北省沔阳县陈场公社党委副书记,湖北省仙桃市委副书记、市长,湖北省荆门市委副书记,湖北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湖北省咸宁市委书记。现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1972.05——1974.09,湖北省沔阳县毛咀供销社营业员;
1974.09——1978.12,湖北省沔阳县毛咀区团委副书记、书记,毛咀公社团委书记;
1978.12——1980.11,湖北省沔阳县团委办事员、副书记;
1980.11——1987.04,湖北省沔阳县陈场公社党委副书记,陈场区(镇)党委书记(其间:1982.09——1984.12,湖北省荆州地区农业学校农学专业脱产学习);
1987.04——1989.01,湖北省仙桃市副市长;
1989.01——1991.09,湖北省仙桃市委副书记;
1991.09——1992.03,湖北省仙桃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1992.03——1995.11,湖北省仙桃市委副书记、市长(1994.11明确为副厅级)(其间:1990.09——1993.07,湖北经济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学习);
1995.11——1997.02,湖北省仙桃市委书记、市长;
1997.02——1999.10,湖北省仙桃市委书记(其间:1995.08——1997.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1999.10——2000.01,湖北省荆门市委副书记;
2000.01——2003.11,湖北省荆门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1998.09——2001.06,湖北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3.11——2006.05,湖北省经济委员会(省中小企业发展局)主任(局长)、党组书记;
2006.05——2007.02,湖北省咸宁市委书记;
2007.02——2008.02,湖北省咸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02——2012.09湖北省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其间:2011.03——2011.06,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2.09——当选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郑少三:男,汉族,1949年2月生,安徽凤阳人。 1968年参加工作,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安徽师范大学滁州分校中文系毕业,大学学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1968.10——1969.12,安徽省凤阳县梨园乡下放知青;
1969.12——1975.07,上海警备区战士、班长、文书;
1975.07——1977.01,安徽省凤阳县交通局政工干事;
1977.01——1978.02,安徽省凤阳县燃灯公社工作队党委委员、党办主任;
1978.02——1982.01,安徽师范大学滁州分校学习;
1982.01——1983.11,安徽师范大学滁州分校宣传部工作人员、校团委负责人;
1983.11——1986.09,安徽省滁县地区行署办公室副主任;
1986.09——1987.10,挂职安徽省嘉山县副县长;
1987.10——1990.02,安徽省嘉山县委副书记;
1990.02——1991.10,安徽省嘉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1.10——1992.05,安徽省固镇县委书记;
1992.05——1994.11,安徽省蚌埠市委常委、固镇县委书记;
1994.11——1997.01,安徽省蚌埠市委副书记;
1997.01——1997.12,安徽省安庆市委副书记;
1998.01——1998.12,安徽省安庆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8.12——1999.09,湖北省荆门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9.09——1999.11,湖北省荆门市委书记、市长;
1999.11——2002.08,湖北省荆门市委书记;
2002.08——2002.12,湖北省宜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2.12——2003.04,湖北省宜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3.04——2003.05,中共湖北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3.05——2007.06,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2007.06——2007.12,湖北省委政法委书记,湖北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
2007.12——2008.01,湖北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
2008.01——2013.01,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袁良宽:男,汉族,洪湖市人,1947年8月生,大专文化程度,高级经济师。2008年1月被任命为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委员会主任。
1965年8月参加工作,197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5月任荆州地区文化局党委委员;
1976年6月任荆州地区行政公署文化局副书记,在农村驻队3年;
1986年2月调任松滋县委副书记、书记;
1992年11月任荆州地委委员、荆州地区纪委书记;
1993年5月任荆州地委副书记;
荆州沙市合并后任荆州市委副书记;
1997年10月任湖北省人民政府物资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0年1月调任随州市委书记;
2002年6月当选为湖北省委委员;
2002年8月任湖北省委委员、荆门市委书记;
2002年12月任荆门市委书记、荆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6年7月,不再担任荆门市委书记。
2008年1月被任命为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委员会主任。
  傅德辉:男,汉族,1958年3月生,湖北红安人,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湖北省委常委。
1974.11——1979.07,湖北省红安县赵河公社农技员、办公室副主任;
1979.07——1985.12,湖北省红安县委组织部办事员、副科长、科长(期间:1983.09—1985.12在华中农学院学习)
1985.12——1988.12,湖北省红安县委办公室主任;
1988.12——1989.12,湖北省红安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1989.12——1993.09,湖北省红安县委副书记;
1993.09——1996.10,湖北省英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6.10——1998.03,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委常委、利川市委书记(期间:1995.09—1997.12在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03——1998.12,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委副书记、利川市委书记;
1998.12——2002.01,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委副书记(期间:1997.09—2000.07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01——2003.01,湖北省民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
2003.01——2006.01,湖北省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6.01——2006.02,湖北省荆门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6.02——2006.07,湖北省荆门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07——2007.01,湖北省荆门市委书记;
2007.01——2010.07,湖北省荆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0.07——2012.06,湖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
2012.06——2012.07,湖北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
2012.07——湖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
   王玲:女,汉族,1959年12月出生,山东宁阳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文化(2003年7月毕业于湖北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1976年6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1976.06——1979.03,湖北省崇阳县桂花林场知青
1979.03——1984.02,湖北省崇阳县天城镇派出所户籍警
1984.02——1991.05,湖北省崇阳县公安局秘书股副股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1.05——1992.03,湖北省崇阳县白霓镇党委副书记
1992.03——1994.03,湖北省崇阳县民政局副局长
1994.03——1995.11,湖北省崇阳县民政局局长
1995.11——1998.12,咸宁市(县级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其间:1996.09—1998.12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习;1998.09—2000.12中央党校领导干部专业本科学习)
1998.12——1999.02,咸宁市(县级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9.02——2003.12,咸宁市(地级市)咸安区委副书记、区长(其间:2000.09—2003.07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习)
2003.12——2004.01,咸宁市咸安区委书记
2004.01——2005.04,咸宁市咸安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5.04——2006.10,荆门市委副书记
2006.10——2006.11,荆门市委副书记、市长候选人
2006.11——2007.01,荆门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7.01——2010.08,荆门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08——2011.01,荆门市委书记
2011.01——2013.01 荆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12月22日王玲当选为荆门市委书记。
2013.01——2013.02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荆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02——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肖菊华:女,1966年10月出生,汉族,湖北罗田人,1994年7月入党,1988年6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曾任武汉市四十九中政教处副主任、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书记、武汉市青山区副区长、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湖北省妇女联合会主席。现任湖北省荆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肖菊华,女,汉族,1966年10月出生,湖北罗田人,在职硕士研究生文化(2005年12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荆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1984.09——1988.07,华中师范大学历史学专业学习;
1988.07——1994.06,武汉市四十九中教师、政教处副主任;
1994.06——1994.10,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副书记;
1994.10——1996.03,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书记;
1996.03——1997.01,武汉市青山区红钢城街党工委副书记、街办主任;
1997.01——1997.11,武汉市青山区副区长;
1997.11——2001.09,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1998.05兼任省青年联合会九届副主席;
2001.09——2002.06,湖北省荆州市委常委(其间:2002.03—2002.05湖北省委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培训);
2002.06——2002.12,湖北省荆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肖菊华
2002.12——2005.07,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2005.07——2007.08,共青团湖北省委书记、党组书记,2001.05兼任省青年联合会十届主席(2002.09—2005.12华中科技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
2007.08——2009.02,湖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会长(其间:2008.03—2009.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培训);
2009.02——2011.09,湖北省委副秘书长;
2011.09——2013.01,湖北省妇女联合会主席、党组书记;
2013.01——2013.02,湖北省人大常委、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妇女联合会主席、党组书记;
2013.02——2013.03,湖北省荆门市委副书记;
2013.03——2013.04,湖北省 荆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3.04—— 湖北省荆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九届、十届省委委员,九届、十届省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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