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李勋明 于 2023-5-20 17:44 编辑
延续文脉 留住乡愁
古民居作为传统建筑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历史文化的重要构成元素。保护好古民居,传承民俗文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及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延续文脉、留住乡愁、建设美丽乡村的现实需要。十多年来,荆门市政协高度重视荆门古民居的保护,组织委员实地调研,了解社情民意,撰写提案,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为推动荆门古民居的研究、保护和规划贡献了政协力量。
昔日老宅宗祠,渐渐淡出人们视野 荆门是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底蕴深厚,辖区传统民居遗存丰富而多样。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市现存传统民居76座,其中东宝区36座、钟祥市18座、京山市11座、沙洋县6座、漳河新区3座、屈家岭管理区2座。除东宝区马河镇九十九间屋始建于明代万历年间、东宝区仙居乡常氏宗祠建于清雍正年间外,其余大部分是清末及民国以来的合院式房屋,主要分布在较为偏远的山区乡村,由于交通不是很便利,民居受外界的影响不大而得以完整保存。这些古民居曾如一颗颗璀璨的珍珠,散落在绿水青山之间,闪耀着荆门传统文化的光芒。 随着岁月变迁和社会发展,特别是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生产生活对古民居的冲击越来越明显。鉴于此,我市明确要求各地在抓社会主义新农村“百镇千村”示范工程时,必须同步制定和落实古民居保护规划,保存古民居的整体风貌。2005年10月,市政府制定出台了《荆门市城市紫线规划管制办法》,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作出了具体规定。 虽然有管制办法,但由于保护体系不完善,保护意识不强,古民居的保护工作仍然不尽如人意,我市有一定规模和较高价值的古民居越来越少,渐渐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
委员联名提案,推动出台保护措施]逐渐消失的古民居令人惋惜,也引起了政协委员的关注,委员们对钟祥、京山以及东宝的古民居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那里古民居有的破败不堪,有的损毁严重,有的虽还有人在坚守,但守护者都年老体弱,经济条件差,无力对房屋进行维护。委员看到这种情况十分心痛,感慨地说:“如果再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过不了几年,这些古民居就要消失殆尽了。”2006年,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期间,罗安梅、熊军、刘宏凌、文平、王世春、胡耕、陆云、崔仁义、解天滋等9名委员提交了《应加强对荆门辖区古民居的保护》的联名提案,建议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有一定规模、有较高价值的古民居;对保护古民居作出规划,制订出具体保护措施;对现存的古民居进行抢救性保护。同时,加强保护古民居方面的教育,让古民居的主人增强保护意识。 荆门市建设委员会作为提案承办单位,迅速作出回应,就进一步做好古民居的保护工作出台系列措施:一是调整完善古民居保护规划,与城镇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文物保护、生态保护、旅游业发展等专业规划相衔接;二是将古民居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加大对保护古民居的投入;三是规范古民居范围内建设审批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会同文物部门研究制定重点文物保护强制性或限制性规定,层层签订古民居保护责任书当年6月,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古民居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古民居保护的四条具体措施: (一)加强古民居保护的规划管理。由规划建设部门会同文物部门负责划定古民居紫线,明确古民居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禁止在紫线范围内大面积拆除、开发,禁止进行对历史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造。 (二)加大古民居保护的建设投入。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加、产权人参与的措施,多渠道、多方式融资,加大古民居保护的资金投入。 (三)加强古民居保护的监督管理。严格古民居的规划建设管理;拆除古民居院落内增建的各类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保持古民居院落格局完整;实行古民居保护责任制。属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由文化部门与住户签订保护责任书;属挂牌保护的古民居由城建部门与住户签订保护责任书;属公房的古民居由房管部门与住户签订保护责任书;其他古民居由辖区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与住户签订保护责任书;落实古民居保护巡视制。 (四)加大古民居保护的研究和宣传。借鉴成功经验,创新推进易地保护2013年至2017年,政协委员李勋明、吴红林、周平林、吴传森等以及九三学社、民进等民主党派继续就保护古民居、老街、古村落提交提案,建议由住建部门和文物部门对全市古民居进行普查登记建档,进一步严格实行挂牌保护。“古民居是宝贵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好这一资源,对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传统文化教育、发展旅游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沙洋县政协的李国认为,保护古民居除了要落实保护责任、经费、措施外,还可以尝试保护开发,一是把古民居旅游资源作为一个整体,纳入全市旅游发展整体规划,大力发展以古民居为景点的乡村旅游;二是探索市场运作方式,采取全部或部分出让产权、租赁等方式吸纳民间资金参与古民居的保护开发,使社会资金、民间资金成为古民居保护开发资金的重要来源。 部分提案还创新性地建议启动古居民易地集中保护利用。2017年3月,市政协根据政协委员吴成义、蔡万伦、李丰生、曾金花和市文物局局长汤学锋提供的信息编发《议政建言》,上报书记、市长,建议借鉴湖北武汉黄陂木兰湖模式、浙江衢州龙游县民居苑模式、福建泉州晋江五店市传统街区模式、江苏镇江市古街区保护模式,进一步加强古民居保护利用,打造周培公故里文化旅游景区。 周培公祖祠遗址位于荆门高新区·掇刀区麻城镇官堰村,由周培公父母合葬墓、家族祠堂、牌坊组成,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周培公祖祠遗址为核心,建设周培公故里景区,将零散分布于民间、产权模糊不清、微环境及建筑本体破坏严重、不具备就地保护条件、又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古民居,采取“修旧如旧”的办法易地迁建到周培公故里景区范围,突出“明清文化古村落”特色,打造“让人记得住乡愁”的乡村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这样既有利于加强周培公祖祠遗址保护,也有利于对古民居形成较好保护,让广大市民更加全面、直观地了解荆门的古民居民俗,打造地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亮点“古民居自然倒塌或人为损毁了,文化传承也就断了。就像九十九间屋,现在已经塌了,很难再向世人展示它的独特风貌。要是易地迁建保护的话,至少后人还能看到它大致的样子。所以通过易地迁建推动古民居保护与文化旅游产业相结合,实现静态保护向活态传承转变,不失为一个长久之策。”市博物馆古建筑保护中心主任杜文成说。
专题协商督办,助力民俗文化传承2017年5月24日,市政协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相关职能部门就“古民居保护与民俗文化传承”深入东宝区马河镇韩氏祖屋、廖氏老宅、栗溪镇大瓦屋等古民居进行调研并召开了协商会。与会人员从古民居保护与利用的重要意义、现状与困境进行充分协商讨论,就古民居保护与利用提出以下建议: 一、开展普查。建议市文体新广局对全市古民居开展普查,逐一登记造册、挂牌保护,并建立数据库。 二、建章立制。建议市政府研究制定出台加强古民居保护与利用的具体实施意见或条例等,使古民居保护有章可循。三、分类保护。可因地制宜采取就地原真性保护、易地迁建集中保护、多形式保护等方式,对古民居实行分类保护。2018年,荆门市政府列支20万元对全市的古民居等历史建筑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住建部门和文物部门将古民居及古街保护列入重要工作日程。
当年10月,市政协副主席柯昌军带队就《关于我市传统古村落立档调查和保护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和督办。他指出,加强古民居村落保护的提案很有意义,提案办理工作有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要进一步增强对古民居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再聚共识,责任上肩,抓住机遇,持续推进。
2022年7月,在政协委员李勋明的鼎力助推下,漳河镇佘楼古民居易地重建完工,前后历时3年。重建项目建筑设计以恢复古佘家楼子为宗旨,重建了佘楼古宅中轴五楹四合院,占地面积910平方米,为舍楼村乡村文化旅游增添了一抹亮丽的色彩。(金燕松) |